2025-04-25 阅读量: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5日-5月6日
报名方式:电话报名,发送资质电子版(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磋商会携带)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33号
报名联系人:李老师
报名电话:010-53968040
微信号:1my1my9407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相关条规定;3.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近三年内没有违规、违法行为及被处罚记录。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公司及个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3.近三年内提供至少3 个类似项目业绩(房屋建筑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4.北京市工商局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本企业信息
5.中小企业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在报名时应当主动告知其属于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相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6.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备: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8.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材料
报名需要提供:上述文件盖有效印章(公章和法人章)、扫描发给lmylmy9407 微信号。
招标范围及要求:本项目中水塔已不作为水塔功能使用,未来仅作为一座标识性构筑物使用。工程拟采用 EPC 总承包方式(施工设计一体化)形式。中标方负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水塔结构鉴定,根据结构鉴定结果进行设计、施工。
设计内容包括:外立面进行修缮,增设LED屏幕、灯光、电源及内部检修缸体。
施工范围包括: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内部管线拆除,安装旋转检修钢梯,增加电缆及水塔内部光源,水塔外部塔身水刷石及塔身砖修复,上部安装LED屏(屏尺寸不小33平方米),塔身周边增加可变光源(激光投影动画效果)等内容。
预算: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