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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执行北京医药分开改革4月8日零点实施

2020-02-12    阅读量:

  2017年3月2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京政发(2017)11号)。根据《方案》要求和相关部署,2017年4月8日零点起,所有在京公立医疗机构都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

 

  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增设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价;调整规范医疗服务价格。

 

  规范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施价格有升有降的调整。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

 

  您可拨打服务热线:医院物价解疑电话:010-88771509  88772180  (工作时间)
           医院医改政策咨询电话:010-88772233
           北京12320卫生服务热线

 

北京市三级医院医事服务费收费标准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收费标准(元)

普通门诊

人次

50

副主任医师

人次

60

主任医师

人次

80

知名专家

人次

100

急诊

人次

70

住院

人次

100

其他费用请在医院内自助机查询

   

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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