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版 大众版 职工入口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质控中心 > 业务动态

北京医疗整形美容业协会关于下发《北京市医疗美容 主诊医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细则》(

2020-02-15    阅读量:

各区县卫生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版)(京卫医字[2012]158号)和《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京卫医字[2012]189号)要求,北京医疗整形美容业协会受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组织实施北京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工作。
  为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考核认定工作,保证认定质量,结合北京市医疗美容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协会依据原卫生部《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组织专家起草制定了《北京市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考核认定工作细则》,现下发试行。

       北京医疗整形美容业协会
        2014年3月31日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