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形外科医院接收2011年推荐免试生工作安排
2010-09-14 阅读量:51
整形外科医院接收2011年推荐免试生工作安排
一、整形医院2011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医院网站公布的《2011年整形外科医院接收推荐免试生招生计划》。医院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中的招生专业和接收类型进行招生,未列入招生计划的专业,不能接受推免生。推免生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该计划列入统招计划继续招收统招生,具体招生事宜可与医院教育处联系。
二、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生分为两种类型: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简称推免硕士生;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简称推免硕博连读(即原直博生)。两种类型统称为推免生。
三、2011年高校外推的推免生名额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种类型,我院招生专业计划中的“100210外科学(科研型)”只接收学术型,“105109外科学(临床型)、105116麻醉学(临床型)”可接收学术型或专业型。
四、考生复试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在复试前寄往医院教育处):
1.学校《推荐函》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加盖推荐学校公章;
2.在校历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3.申请推免硕博连读者提供的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六级成绩须达到430分),申请推免硕士者提供的四级证书或成绩单(四级成绩须达到425分);
4.《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三份(可在学校网站上下载);
5.个人简历及获奖证书。
五、复试时间:复试最后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2日,具体复试时间我院教育处会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复试内容:
1.专业课:按二级学科命题,考试时间2小时。
2.医学英语:考试时间1时间。
3.面试:英语听说能力考察和综合素质考察。
七、复试通过后,医院将统一组织体检。
八、复试、体检通过后,我院协助考生向学校研招办提交以下材料:
1. 学校推荐函或《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复试考核结果表》;
3.《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一式2份);
经研招办审核后,统一向对方推荐学校出具同意接收意见。未经学校研招办审批的学生,一律不得录取。
九、复试时提交《推荐函》未提交《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考生,请尽快将登记表寄回或送往我院或学校,以便办理接收盖章等手续。
十、经学校同意接收,且取得推荐学校的推荐指标的学生,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2010年10月10日——31日),并按规定日期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2010年11月10日至14日)。
十一、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整形医院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33号整形外科医院科研教育处,邮编:100144,
联系人:徐路,联系电话:010-88772512,传真:010-88772513
注: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推免生材料”字样。
整形外科医院科教处
2010年9月14日
附:“201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请在北京协和医学院官方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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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由 学 生 填 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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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生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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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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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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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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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
□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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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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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 业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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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
平均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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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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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成绩(43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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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成绩(425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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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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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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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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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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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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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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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由 本 校 填 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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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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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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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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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
专业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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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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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免硕士 □ 推免硕博连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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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院教育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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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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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备案:110402110207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