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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补助分配方案实施细则

2020-04-10    阅读量:

  根据2006年6月22日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关于研究生补助分配方案的原则:在院硕士研究生每月每人6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每人700元的标准,科教处特制定分配原则,并每月负责提供研究生补助发放名单。
  一、凡在我院科室进行临床实践或进行实验研究的研究生,根据所在科室提供给科教处的考勤,经审核后按标准发放。
  二、硕士研究生在协和医大进行基础课学习,不发放研究生补助;博士研究生在协和医大进行基础课学习,按实际上课天数,相应扣除研究生补助。
  三、研究生凡请寒暑假、病假、事假及出国者,按实际休假天数,相应扣除研究生补助,发放标准为:
研究生补助= X 研究生补助额标准
  四、研究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扣除当月全部研究生补助外,还要根据《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进行相应处分。
  ⒈研究生未到科教处请假或未经科教处同意,擅自离院者;
  ⒉未经科教处同意不参加研究生专业课学习者;
  ⒊违反《中国协医科大学考试纪律实施细则》及整形外科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者。
  五、本细则自2006年5月起执行,并由科教处负责解释。